房屋莫名被拆 总算有了说法
被定性为刑事案件,目前当事双方正协商赔偿问题
2015年08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房屋莫名被拆 事件追踪
  本报记者 孙越

  13日,记者了解到,之前本报报道过家住市中区锦绣花城的李先生房子莫名被拆的事情有了进展。市中区公安分局根据物价部门评估李先生损失17万的报告,目前已将该案件定性为刑事案件,目前正在侦办中。
定损报告出炉,定性为刑事案件
  13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李金水先生家中。看着满目苍夷的家,李金水告诉记者:“物价评估报告已经下发了。希望案件能尽快办理,要不我们一家人去哪住啊!”记者在李先生手中拿的鉴定意见通知书上看到,由市中公安分局委托,物价部门对李金水财物被毁坏案的物品进行了价格鉴定,鉴定意见是李金水被毁坏物品总价值170164元整。
  随后,记者来到市中区公安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市中区物价部门出具评估报告后,他们就已把案件交由刑侦与市中区交乡派出所共同办理。目前,案件性质已定性为刑事案件。“下一步我们将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摸排抓捕,案件进程也将会于第一时间告知李先生。”
开发商曾主动联系,意欲协商解决
  据李金水先生介绍,在他家的房屋被拆后,青云锦绣花城开发商曾经找过他,协商赔偿问题。记者接着联系了一位姓殷的开发商。“在出这个事后,我们提出根据李先生损失评估进行赔偿,拆之前确实也协商过,当时也没成功,可能当时拆迁施工人员看到家里没人就给误拆了,现在我们会尽自己最大努力进行赔偿。”殷先生说道。另外,他还介绍道,现在他们正在着手对李先生损失情况,积极地与他进行协商沟通,会尽快补偿李先生的损失。
  记者了解到,李先生房屋在青云锦绣花城计划拆迁范围内,目前双方正在协商补偿问题。
  随后,记者联系了一位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军。李军告诉记者,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李先生这个情况属于故意损坏财物罪,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其它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结合山东省关于数额追诉标准的细分,一般造成五千元财物损失以上,就可以追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五万元财物损失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