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航空学校落户北中
北中与空军正式签约,首批20名学生准军事化管理
2015年08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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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招飞局济南选拔中心与山东省北镇中学签订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协议。        本报记者 谭正正 摄
     本报8月16日讯(记者 谭正正 通讯员 陆亨) 14日,空军招飞局济南选拔中心与山东省北镇中学(简称北中)签订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协议。北中首批航空实验班共20名学生,实行单独编班、模拟营连的准军事化管理模式,招生报名工作也于今年4月份完成。
  根据协议,从2015年起,北中承担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任务,开办航空实验班,双方应坚持精招精训,确保每年为空军院校培养输送飞行学员数量达到本届航空实验班学生招生人数的40%以上。招生选拔工作在山东省教育厅和空军招飞局指导下,由双方各司其职、共同负责。在校航空实验班学生实行单独编班、模拟营连的准军事化管理模式,集中在学校食宿,参加重大活动统一穿着空军制式服装,具体按空军有关规定执行。
  空军按照“每所学校200万元、前三年每招收1名学生2万元”标准,给予北镇中学一次性办学启动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学生教学、生活设施整治和教学设备添置;按照每名学生每年6485元标准给予教学保障费。两项经费由济南军区空军负责管理,直接拨付北镇中学。
  济南选拔中心应按照空军明确的标准,每年给予北镇中学一定的奖励经费。具体标准:空军招飞录取率达到当年招生人数40%的,给予30万元奖励;超过40%的,按照每录取1名学生再给予2万元的标准奖励。如果连续两年或累计三年招飞录取率低于30%,经国家教育部和空军招飞局考察后终止双方合作。
  学生由于政治、思想、身体、心理、学业等方面原因,不适合在航空实验班继续培养的,北镇中学应允许其调整到其他班级。对符合飞行学员培养条件的本校同届学生,可按照空军有关要求,择优选拔转入航空实验班,并签订培养协议。
  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制定印发《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实施办法》,确定了16所学校为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承办中学。承办中学分别是,保留的4所承担飞行人才早期培养改革试点任务的学校:吉林省实验中学、武汉市第六中学、山东省北镇中学、四川大学附属中学;新增的12所省级示范高中:河北省石家庄市第二中学、辽宁省沈阳市第一中学、黑龙江省鹤岗市第一中学、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苏省南通中学、山东省实验中学、河南省实验中学、华中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湖南省长沙市周南中学、湖南省常德市第一中学、四川省绵阳中学、陕西省西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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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镇中学航空班成绩优异
  2015年北镇中学高考航空班取得优秀成绩。一本上线人数23人,本科上线41人。600分以上12人。菅秀浩、张康明、王兵三人被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录取为飞行学员,并且菅秀浩以667分,张康明以652分的成绩进入清华北大航空班集训队,高考成绩分别列集训队的第六名和十九名,其中菅秀浩的成绩列山东省飞行员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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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八名学员被滨州学院飞行专业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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