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名“老赖”拒执被判刑
被限制高消费,以后“老赖们”连动车优等座都不能坐了
2015年08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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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8月19日讯(记者 李泳君 通讯员 魏大为 刘睿) 近年来,执行难问题日渐突出,每年枣庄法院系统都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老赖信息进行公开曝光。近日,枣庄市两级法院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移交公安机关涉拒执犯罪案件47件,已判处9案9人,有力打击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
  据中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被执行当事人恶意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的问题比较突出,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查的现象较为普遍。1至7月,在全市法院执结的案件中,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只有22.43%,实际执行率为74.71%。
  据介绍,枣庄中院已经实现与“总对总”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互联互通,法院利用互联网信息手段,与全国多家金融机构实现专线连接,通过“总对总”的实时电子数据交换,系统自动向法院反馈被执行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余额、资金往来等信息。今后,执行法官在办公室轻点鼠标,就可查询被执行人在全国多家银行的存款信息,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还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加大了对拒不执行债务的老赖的限制消费力度,从限制高消费拓宽到限制一般消费,也就是高消费以外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消费类型。
  中院执行三庭庭长王磊举例说明称,过去在乘坐列车方面,只限制列车软卧,现在把限制范围扩大到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和一般动车组列车一等座以上座位。对于单位被执行人,过去只限制单位的消费,现在限制的范围扩大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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