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人大常委会就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举行专题询问。 本报记者 王鸿哲 摄
本报8月20日讯(记者 李超) “水利部门在保护水源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有些地方,生态补偿资金落实不到位,发放不及时,请问财政局如何保障这些资金及时足额发放”……2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就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举行专题询问,环保、水利等13个部门一把手现场回答人大代表提问。
市人大代表王艳明第一个提问:“我要询问环保局局长,发生危及水源安全的突发事件,环保部门是否有应急预案,如何运行?”市环保局局长于照春走上前台开始回答:“2013年我们就制定了应急预案,应急总指挥为分管副市长,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建立应急专家库……”
市农业局局长许子森第二个接受询问,他回答了人大代表杨志军提出的关于加强农药化肥管理的问题。由于太河水库流域面积大、涉及人口多、种植各类农作物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使用化肥、农药,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的问题。许子森用了近20分钟回答这一问题。之后,市卫计委主任张鲁辛、市国土局局长孙中华等部门一把手先后接受市人大代表询问。
代表们积极发问,有的一次提两个问题,在近三个小时的时间里,有22名人大代表提问了25个问题,多数和防治水源污染有关,还涉及库区群众生产生活、生态补偿等诸多方面。
太河水库是淄博市最大的水源涵养区和中心城区重要的饮用水源地备受社会关注,一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淄博市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于2013年制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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