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创业最低享1.2万补贴
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由1000元提高到3000元
2015年08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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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1日讯(记者 刘雅菲) 日前,济南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全市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提出,将吸引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并且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对于刚刚创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来说,《意见》带来了一个好消息,2015—2018年,济南将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且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者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并将补贴标准由不低于1万元提高到不低于1.2万元,将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由1000元提高到3000元。
  表现突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也将获得奖励。2015—2016年,每年遴选5—10家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含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根据入驻企业个数和吸纳就业人数,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其中直接购买或租赁已开发闲置房地产楼盘作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的,奖补资金提高到500万元。
  在困难人员就业方面,2015—2018年,济南将对安排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各类用人单位,按济南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50%—60%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初次享受岗位补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此外,还将进一步提高市级补助标准,将就业培训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800元。
  为了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济南将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损失补偿机制。2015—2016年,市财政每年安排1500万元作为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按照“政银企”三方合作模式,对银行支持小微企业贷款产生的风险损失给予补偿。
  同时,《意见》明确要全面清理规范强制垄断性经营服务性收费,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改革规范各种保证金、抵押金制度。完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清单及常态化公示制度,清单之外的项目一律不得收费。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公开透明的收费基金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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