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车轧死醉汉 司机要负全责
交警提醒:开车前一定观察好周边情况
2015年08月2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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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指认事故现场。
交警供图
本报记者 时培磊
8月19日早晨,在蓝翔路16号大院门前,刘某径直走向货车,发动车后倒了两三米。而正是这几米的距离,让16号院的两名住客命运发生了巨变:躺在车后的王某被车碾轧致死;刘某则被初步断定为此承担全部责任,或面临刑事处罚。25日,济南天桥交警通报了这一案情。
后轮颠了一下,才发现车下有人
蓝翔路上,林立着汽配店和餐馆,街上有不少货车在这里等活。26岁的刘某就是一名货车司机,19日早上6点05分,他从16号大院里出来,径直走向停在院门前的蓝色货车。他光着上半身,“看起来有点没有睡醒的样子。”
上车,打火,刘某从左右后视镜里看了一眼。“没有什么情况,我就由东向西倒车。”而此时,刘某从后视镜里察觉不到的是,车后竟然有名男子躺在人行道上。
“在倒车过程中感觉到右后轮颠了一下,我就赶紧停下车查看。”车下的情况让刘某很是吃惊,“车子右后轮前三四十厘米处,有一个人头朝北脚朝南躺着。”刘某赶紧扶起男子靠在路边的路灯杆上,随后将车倒到蓝翔路上。刘某拨打了122报警并拨打120急救。“122告诉我不要动现场,我又把被轧的那个人放回了原处。”
死者在附近做生意,醉酒躺在地上
天桥交警和医院救护人员很快赶到了事发现场。据一位目击者称,“救护人员来的时候,给他抽血都抽不出来了。”天桥交警向医院了解情况后得知,被碾轧的王某今年52岁,抢救无效死亡。
经过鉴定,“车是从左肩部到胸部轧过去的,王某的肩胛骨等多处骨折,内脏出血死亡。”据天桥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的陈业国介绍。目击者也证实,现场并没有看到血迹。
没有人清楚被轧男子王某究竟是什么时间,怎么躺在车下的。据陈业国介绍,在事发现场,王某的鞋子、钱包、衣服都放在身边的地上,“他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325毫克/100毫升,大大超出醉酒的含量。”
“到了16号院门前,他应该是觉得到家了,把门口的人行道当成家里,就躺在那儿睡着了。”陈业国分析道,“王某在周边开一家汽配店,他也在16号院住,但和刘某并不相识。”
据周边的店铺老板告诉记者,王某是河南新乡人,平时和妻子一起在济南做生意。据现场的目击者称,王某平时“特别喜欢喝酒,特别喜欢喝醉酒”。去年的时候,他有一次喝醉后,将电动车丢在马路边上,第二天还四处寻找。
司机要负全部责任,或面临刑罚
“当时王某距离货车有两三米,在货车车后,而不是车底。”陈业国告诉记者,初步断定,货车司机需要负全部责任,或面临刑事处罚。
据天桥交警介绍,王某虽然是醉酒,但是他醉卧在人行道上,不需要承担责任;而如果王某醉酒卧在马路上,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对于刘某而言,开车前理应绕视车辆一圈,“否则根本不会发生这起事故”。
天桥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车辆起步、倒车时一定要观察车辆周边情况,尤其是车底部的情况,避免发生碾轧事故。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或家人饮酒后,尤其是饮酒过多时,一定要将其护送至住处,避免其醉卧路面,发生各种意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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