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钱不还,有时在算经济账
2015年08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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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日,记者了解到,失信被执行人欠钱不还,有时是算清楚了一笔经济账:还款利息少,本息拿出去赚钱则会得到更多利润。有律师认为,除了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责,还应该尽快让失信惩戒体系更加完善。
  “在合同约定初期,为了防止‘欠钱不还’,出借方一般都会约定比较高的违约金。”25日,多位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出借方防范损失扩大的一种普遍行为。但是,如果真遇到了“死活不肯还钱”的欠款者不断拖时间,多数出借方也会从减少损失的角度重新考虑并进行妥协:降低或不再索要违约金,甚至连约定的正常利息都可以协商减少或放弃索要。
  这种经常会出现的情况,使一些失信被执行人算清楚了账:只要自己拿着本金赚的钱多,至少比拖欠本金后承担违约责任的成本要低,就尽可能地拖时间。比如一笔50万元的欠款,两年时间里,商人可能能让它变成100万元,而偿还给借款人的利息及违约金等,可能只有几万元。这种巨大的利润差,会让一些人宁可去当“老赖”。
  山东王杨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建华说,面对这种情况,潍坊法院系统加大了对失信被执行人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交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力度,确实起到了威慑作用。但这种会浪费很多时间和司法资源,如果想遏制这种情况的发生,还应该尽快进一步完善失信惩戒体系。
  他认为,近年来,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体系日趋完善,很多人因此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进行高消费,有的甚至被实名、带照片地曝光,但这种惩戒还不能完全影响到所有失信被执行人的生活、工作、经营。有些“老赖”还在惩戒体系之外游弋生存。如一些人的合作伙伴、亲友们不去查询法院的失信名单、接受到不到法院的曝光信息,甚至根本不在乎这些信息;或者一些人可以不坐飞机、动车,用其他人的身份信息买一辆豪车、进行贷款,照样能够舒舒服服地出行、消费等;此外,有的高消费场所为了经济利益,更加不会限制这些人的高开支。
          本报记者 张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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