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菌落总数一般不影响健康
泰安多批次曾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新国标已删除该项指标
2015年08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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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泰安8月25日讯(记者 路伟)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年5月份抽检282批次瓶(桶)装饮用水,94批次不合格,泰安也有多批次饮用水在不合格名单内。其中,菌落总数超标成为泰安饮用水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不过由于菌落总数风险等级低,不会影响公众健康,从今年5月24日实施的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已删除了菌落总数这个指标。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月份抽检的瓶(桶)装饮用水包括饮用纯净水、天然矿泉水、其他瓶(桶)装饮用水等。抽检依据是《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 17324-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9298-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19298-2014)、《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08)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品质指标、重金属、微生物和其他污染物指标等指标,其中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菌落总数”指标,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实施细则(2015年版)》规定:“2015年5月24日之前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菌落总数按GB 19298-2003执行;2015年5月24日(含)之后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菌落总数按GB 19298-2014执行;企业提前采用GB 19298-2014(以标签明示为准)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菌落总数按GB 19298-2014执行。”,对2015年5月24日之前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若生产企业未在标签中明示提前采用GB 19298-2014,菌落总数按GB 19298-2003执行。
  文件显示,泰安12批次不合格的饮用水中,有10批次为菌落总数超标。岳溪泉、梨园雪、泰山一美等几家都是因为菌落总数超标。菌落总数属于卫生指示菌,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公众健康,菌落总数超标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而过度控制卫生指示菌和杀菌可能导致饮用水中溴酸盐含量升高,构成健康风险;2015年5月24日实施的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已删除了菌落总数这个指标。
  此外,3批次电导率不合格,风险等级为一般风险;1批次耗氧量不合格,风险等级为一般风险;1批次大肠菌群超标,风险等级为一般风险;1批次亚硝酸盐超标,风险等级为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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