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没交接好单位拖欠工资
2015年08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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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5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丛志伟) 因为没有交接好工作就离开,市民王女士被原单位拖欠1个月的工资。经过环翠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调解,单位最终支付拖欠王女士的工资。 
  8月21日,王女士来到环翠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自己在原单位工作一年多,6月份离开单位的,但是单位没有支付6月份工资。接到投诉后,环翠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迅速进行实地调查。 
  经了解,王女士没有交接工作就离开了,给单位带来了一定影响,单位有意刁难,拖欠6月份工资。在环翠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的帮助下,经过协商,单位支付王某1200元,王某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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