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的“代金券”不能用
经市场监管所调解,商家补偿市民60元
2015年08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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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26日讯(记者 秦雪丽 实习生 李秋霖 通讯员 丁振华) 近日,曹女士和朋友在一品牌餐馆就餐,结账时拿出该品牌餐馆代金券准备抵用,却被告知无法使用,双方产生纠纷,后经芝罘岛市场监管所协调,商家给消费者60元作为补偿。
  近日,曹女士和朋友在一品牌餐馆消费199元,付账时,曹女士拿出在该品牌南大街店消费时送的三张代金券准备抵用,却被告知不能使用。双方争执不下,产生纠纷,曹女士便拨打了投诉电话。
  接到投诉后,芝罘岛市场监管所立即展开调查,调查得知,该店与南大街店属同一品牌,只是加盟商不同。该店家称,该店只可以使用本店送出的代金券,在同品牌其他店获得的代金券并不接受。后经芝罘岛市场监管所调解,店家同意给曹女士60元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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