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明日申领“4050”灵活就业补贴
2015年08月3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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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30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李献海) 为鼓励和支持“4050”人员从事灵活就业,9月1日开始,市区(市直、环翠区、经区、高区、临港区)2015年度个人灵活就业补贴全面展开,10月20日结束。 
  据悉,申报“4050”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必须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在市区(市直、环翠区、经区、高区、临港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转失业的人员(不含已领取个体营业执照和正在享受失业金的人员),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满1年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灵活就业补贴人员持《失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档案托管证、一寸免冠照片3张、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村)申请,在户口所在的街道(镇)保障所审核,审核后由本人把申请资料报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失业证发放隶属关系)进行认定。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统一报同级财政审批,预计12月底前将补贴通过银行转账形式发放至个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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