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渔管理变严增殖放流加大
2015年09月0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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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张建东总队长介绍,在伏休执法中,各级渔政执法机构实施海陆联动,强化联合执法和执法协作,严格执行伏休管理七项制度,统一处罚标准,对违规渔船扣减相应的燃油补助,对涉渔“三无”船舶进行了集中拆解,为历年来管理措施最严的一年,保证了全省伏休管理形势的整体稳定。
  根据伏休规定,9月1日开海以前,3000多艘流刺网渔船可以出海捕捞海蜇和增殖对虾。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公布2015年海蜇捕捞期限:山东省渤海莱州湾海蜇开捕日期为2015年7月13日0时,黄海海域海蜇开捕日期为2015年7月18日0时,海蜇准捕期限不超过30天。
  今年,山东省继续加大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力度,全省共投入海洋增殖放流资金1.6亿元,目前已放流64.5亿单位,基本完成年度计划。山东省近海的47个主要捕捞品种,虽然产量受到一定影响,但是整体渔业资源得到有效恢复,其中爬虾、乌贼、鮟鱇等经济鱼类明显要好于往年。但因捕捞强度过高、渤海近岸污染严重,再加上持续干旱少雨、众多河口断流,今年的渔业资源预计差于往年。
  本报记者 朱洪蕾 任磊磊 通讯员 王永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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