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两度醉驾这回他“进去”了
2015年09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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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日讯(记者 孙丽娟) 董某因醉驾被判刑、吊销驾驶证。时隔三年,董某再次醉驾,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处罚金5000元。1日,威海交警二大队民警将董某送至威海看守所执行实刑。  2012年2月,因犯危险驾驶罪,醉酒驾驶员董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驾驶证被吊销。 
  今年5月4日12时许,董某驾车行至高区广泰集团门口,撞倒了门口石狮。经鉴定,董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221.59毫克,已达到了醉驾标准。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董某被取保候审。高区法院审理认为,董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罚,驾驶证被吊销,此次又无证驾驶,且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每百毫升200毫克,应从重处罚。8月21日,董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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