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环评手续近期将联合执法
2015年09月1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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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号)相关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存储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存储设施,与居民区、饮用水源、河流等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张先生介绍,在这片浅滩中,有的化学品仓库距离黄河只有50米。“黄河南岸的蒋沟村一共有500多户、1500多口人,吃水和浇地都是靠黄河水,现在有不少村民担心危化品会影响他们的正常生活。”
历城区环保局的工作人员表示,黄河大桥东面的厂房都是建在黄河泄洪道上,建厂房的审批手续不可能有,更不用提环评手续了。“如果发现厂房严重偷排违规污染物,我们会立马查处,然后再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工作人员称。
历城黄河河务局的工作人员称,他们在8月便发现了黄河公路大桥附近的几处厂房,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黄河河务部门若发现有阻水建筑物,会及时告知相关单位或个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工作人员说。
“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后,厂房、仓库相关负责人以黄河滩地不归河务局管理为由,拒绝执行,河务局却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另外对厂房的生产经营活动、仓库里堆放物品的种类,我们也无权干涉。”工作人员称,河务部门目前已经向历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
历城区安监局工作人员称,近期他们就会联合公安、黄河河务局、街道办等部门,集中对危化品仓库进行清理。“我们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已经向上级部门汇报,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相关部门,对此事进行彻查,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惩处。”工作人员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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