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重金投入完善养老体系
5000余万预算资金促产业发展
2015年09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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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3日讯(记者 韩杰杰)13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潍坊在政策、资金、购买服务方面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并在财政预算中设置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推动养老项目的实施。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去年9月潍坊出台并开始执行《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市财政部门通过完善投融资政策、土地供应政策、补贴支持政策、税费优惠等扶持政策,推动该意见的实施,积极构建与潍坊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业发展体系。
  在资金扶持方面,潍坊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3000多万元,重点用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等和农村幸福院、敬老院维修改造方面的资金扶持,并结合各县市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情况,提前预拨省级专项资金6000多万元,确保省级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同时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多万元,用于农村五保老人和城镇“三无”人员供养、低保老人高龄津贴和护理补贴等方面支出。
  在购买服务方面,对生活不能自理的60岁以上(含60岁)低保家庭老年人、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智力、精神和二级以上视力、听力、言语肢体以及多重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按实行机构养老和居家托养,连续三年,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50元和200元的补助。对购买意外责任保险和为入住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养老机构,连续三年,政府给予50%的参保补助。此外,在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和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购买社会工作者岗位和公益性岗位,鼓励专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和充实社会养老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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