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2辆黄标车19日前必须报废
2015年09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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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3日讯(记者 刘光斌 通讯员 王玲) 13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发布黄标车淘汰公告,列出1882辆尚未淘汰的黄标车信息,提醒车主5日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处以强制措施。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黄标车淘汰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淄博建设”,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发布黄标车信息,并声明请机动车所有人自公告之日,即9月14日起5日内到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车辆,办理拆解报废,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逾期未办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强制按有关规定处理。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后果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据了解,张店公安交警大队公布的黄标车共有1883辆,涵盖私家车及大型汽车。咨询电话:2189692,2136943(工作日8:30——17:00)。2139080,2139057(其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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