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撞伤人我用赔偿吗?
2015年09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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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简介】
李树睿,山东莲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民商事案件、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案件。

  【读者咨询】
  前段时间,我丈夫开着私家车,在路上将别人撞伤。现在,我和他因为感情不和离婚,我还用赔偿被撞的人损失吗?
【律师答疑】
  首先,应当明确侵权责任的承担主体和债务承担主体的区别。由于是你前夫开车将他人撞伤,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你前夫是直接的侵权责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你不是侵权责任人,即不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如果你前夫的侵权行为因赔偿而与被侵权人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并且这种债权债务关系是在你与你前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根据《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在执行程序,如果你前夫没有履行赔偿能力,被侵权人即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追加你为共同被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你的财产。
  如果你不服,可向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在执行终结后,超过你应当承担的部分,你可以向你前夫追偿。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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