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察机关严打“牢头狱霸”
2015年09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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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9月15日讯(记者 马云云) 15日,全省检察机关召开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会议,检察机关将全面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切实防止“前门进、后门出”。
  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履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等监督职责,深入开展监督纠正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违法“减假暂”、久押不决等专项检察活动,取得不小成果,例如去年监督收监了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潍坊监狱原监狱长邵宗水等产生了较大社会影响。
  据介绍,目前我省刑事执行工作总体是好的,但仍存在群众不满意的问题。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已经从“高墙内”拓展到“高墙外”,从刑罚执行和监督活动监督延伸到刑事执行的各个环节,监督的领域、场所等有了重大改变。
  为此,检察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牢头狱霸”和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等行为,加大对未成年和老弱病残在押人员和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同时把查办职务犯罪贯穿整个刑事执行检察的全过程。要始终把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作为刑罚执行监督的重点,继续重点对“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防止有权人、有钱人、有关系的人特事特办,强化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防止“前门进、后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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