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为啥不早公布?
“有毒”蔬菜早被市民吃下肚
2015年09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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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残超标的蔬菜 最后咋处理了?
  济南市第六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中,检出的18批次不合格蔬菜,样品都是2015年7月22日至23日的蔬菜。公布抽检结果则在9月10日,蔬菜的保存期限短,一个半月过去了再要处理,市场内当日的蔬菜应该都已卖出。买到这些蔬菜的市民,除非食用后出现了即时的食物中毒现象,极少有人保留发票。
  与抽检有保质期的包装食品不同,农产品本身保存期限非常短,销售这些已公布为不合格蔬菜的商家要是想复检,他们还能进行吗?毕竟菜已经过那么久了。

买农残超标菜 市民能求偿吗?
  至今,幸好还未出现大范围的食物中毒情况,但和可能出现的行政处罚相比,市民如果刚好从这些超市和市场购买了抽检的不合格蔬菜,他们能够求偿吗?
  10月1日起施行的新食安法规定,最低的求偿金额是1000元,即便是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对赔偿也有规定。但问题又来了,市民买的蔬菜能追溯吗?他们吃下的蔬菜,能追溯到是不是抽检出不合格的蔬菜吗?仅是行政处罚,而没有市民求偿,对这些销售不合格蔬菜的市场方和供应商的惩罚足够减少同类情况出现吗?  
为啥过一个半月 才公布抽检结果?
  农产品保存期限短,权威的抽检为何要经历一个半月才公布结果,而不能在当周甚至过后一两天就及时公布,以便给后续处理带来一定的有效时间?
  更重要的检测则是能即时反馈蔬菜农残情况的快速检测。怎样才能真正让市民知道自己所买蔬菜农残到底靠不靠谱,这个问题需要市场方和食药监部门共同回答。一个片面的、错误的和不及时的检测结果,很可能会误导和耽误消费者。
     本报记者 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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