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不交钥匙,男子偷前同事
民警:此类案件较常见,企业要引以为戒
2015年09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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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5日讯(记者 王震 通讯员 刘华健) 王某曾在市区一饭店打工,住集体宿舍。不辞而别时他没有上交宿舍钥匙。日前,王某和朋友包某返回宿舍,盗走两台笔记本电脑、一台平板电脑、一部手机。两台笔记本价值8000多元,两人只卖了1000元。王某、包某已被刑拘,收赃的张某被行政拘留7日、罚款1000元。
  11日下午,租住市区青岛街的几名男女到鲸园派出所报案,称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物品被盗,他们是某饭店职工,住单位租住集体宿舍。
  民警调阅监控录像发现,当天中午有两男子进入楼内,临走时携有电脑包等物品。经失主们辨认,其中一男子是他们的前同事王某。饭店经理介绍,王某曾在饭店打工数月,也住宿舍内,半月前不辞而别,临走时并没上交宿舍钥匙。
  经排查,民警一路追到经区崮山镇皂埠村,擒获王某、包某。在包某的租房内,民警查获了被盗的平板电脑、手机,两台笔记本电脑已被两人以1000元的低价卖给家电脑维修店,民警又赶到电脑维修店,追回两台笔记本电脑。
  王某、包某供认不讳。王某和包某均是无业青年,在网吧结识,苦于近期没钱花,两人合谋盗窃了王某的前同事。
  当天,王某和包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拘,收赃的张某于15日被行政拘留7日、罚款1000元。
  民警提醒,职工离职时一定要收回宿舍、办公室的钥匙,若无法收回则要更换锁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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