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企业将都有源可查
食药监局推进安全追溯体系,明年底实现产品全程记录
2015年09月16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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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9月15日讯(记者 王开元) 近日,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保健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化妆品安全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据悉《指导意见》的出台是为全面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确保企业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全过程监管。
记者从食药监局获悉,《指导意见》重点从目的意义、建设标准、主要内容、试点安排及责任要求等五个方面,全面提出了追溯体系建设要覆盖原辅料购进、生产过程、出厂检验、产品物流和销售等生产经营全过程,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实现对产品的质量安全的全过程可记录、可监控、可追溯、可召回、可查询的标准要求。明确了追溯体系建设主体是生产经营企业,监管部门负责明确标准,加强指导和督促的责任要求。
据悉,目前拟确定3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家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开展保化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而各区(市)局各选择辖区内2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2家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化妆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力争2016年底实现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体系建设的全覆盖、2017年底实现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体系建设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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