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骑快摩,两打工青年撞车身亡
事发中航船厂门口附近,交警认定死者、车主都有责任
2015年09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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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0日讯(记者 孙丽娟) 日前,在经区海埠路中航船厂出口,一辆直行的摩托车撞上一辆拐弯的轿车,摩托车驾驶员、同车乘客死亡。经查,摩托车驾驶员无证驾驶,事发时超速。
  8月16日19时许,经区海埠路中航船厂出口,驾驶员曲某驾轿车由北向东左转弯,刚行至路中,与沿海埠路由东向西行驶的一辆摩托车相撞。 
  三大队交警赶到现场,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倒在摩托车一侧,后座乘客“飞”出去10余米,地上留下两大摊血迹。轿车左侧车体凹陷变形,摩托车则损毁严重。,120救护车将伤者送往医院,但由于伤势过重,次日,摩托车驾驶员、乘客经抢救无效死亡。 
  摩托车驾驶员徐某是黑龙江人,乘客信某是无棣人,两人今年刚满18周岁,同在经区一家电子厂务工。前不久,徐某、信某的舍友张某买了一辆二手公路赛摩托车,还未办理过户手续。事发当晚,无证的徐某、信某借张某的摩托车外出,不幸遭遇车祸。
  经查,事发路段是一条新修路,无路灯,接口处不平整,设置了停车让行标志。事发时,徐某、信某未戴头盔,行驶在快车道上。经司法鉴定,当时摩托车瞬时速度约85公里/小时,远远超过该路段限定速度60公里/小时。
  经初步认定,轿车驾驶员曲某未让优先通行车辆先行,摩托车驾驶员徐某无证、超速驾驶且未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双方对事故都应承担相应责任。此外,摩托车所有者张某明知徐某无证,却依然把车外借,而原车主图省事,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两方也将承担一定责任。
  民警提醒,车主不要将车辆租借给无证人员,车辆交易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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