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违法审判责任有助独立审判
2015年09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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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辉

  9月2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违法审判责任的七种情形。(9月21日人民网)
  意见的出台是对司法责任制的完善,核心在于遵循审判工作规律,明确了两个方面的问题:哪些情形属于违法审判,哪些情形不得作为错案进行责任追究。其目的在于为法官依法行使职权划出红线,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错案,努力实现司法公正。
  意见列举了七种必须追责的违法审判情形,简而言之就是两类,一类是在审判活动中故意违法的;另一类是因重大过失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而对基于认识和理解差异等非故意违法或重大过失的情形,则排除在错案责任追究之外,这是对司法规律和人类认知规律的最大尊重。
  这就确立了法官审判责任制的基本原则,支持法官依法独立审判,严格追究法官违法审判的责任。如此界定之后,向法官作出“违法审判必将追究”要求的同时,也向社会传递了“并非所有问题案件都是错案”的信号。禁止违法审判,这是落实法官审判责任制的基石,也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基石,应通过严格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加强法院内外部监督尤其是社会监督等,把这块基石垫牢、垫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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