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公厕成了烫手山芋
2015年09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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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曙明
  《齐鲁晚报》9月20日C01版的两篇报道,都是有关公厕的,或许这是巧合,但这巧合却也反映了当下公厕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公厕长期关停,既给市民如厕带来了不便,也给文明带来了麻烦。南苑小区附近那家公厕,关停已经仨月,让附近市民方便只能随便。关停原因表面看是因为停水,内里原因则是管理单位变更和运营成本高所致,这是记者调查后给出的结论;而位于道德商城西侧那家公厕,因为停水已经俩月,使得保洁员无法履职尽责,记者调查后给出的原因是因为权责不明以及运营成本高所致。不产生经济效益不说,还得投入水、电、人力,不少公厕仿佛成了“烫手山芋”,谁都不愿意接,谁都有一肚子苦衷,这也是不少公厕不“方便”的原因。
  公厕是城市管理中不可或缺的公共设施,不管什么原因也不应长时间关停或无法使用。而新闻中公厕关停,与管理权变更不无关系。
  而解决之道,不妨对管理权进行统一。这样做也是于法有据的。《济南市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中对此规定得很明确:城市管理局“指导各区做好公厕、果皮箱和垃圾中转站的维护管理工作。”《历下区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中也明确规定:“历下区环境卫生管护中心,负责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责任。按照时下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无论公厕产权归谁,公厕管理不妨归到各区环卫部门,也就是现在的城市管理局。
  再回过头来看,道德商城那处公厕,产权虽然属于房管局,但若成为向市民开放的公厕之日就归属于城管局管理,也许就不会出现之后的乱象了。对于沿街开放的这些公厕,其使用人数多,也更带有公益性质,其合理运行费用可否由公共财政承担?当然,这里指的公厕是沿街开放的“大公厕”,其“大”是相对于公园等地的公厕来讲的。
  而南苑小区附近那家公厕的管理权由区城管局移交到街道办事处环卫科,笔者认为,这不是管理单位变更,因为环卫科本就是城管局垂直管理的下属单位。另外,在城乡环卫一体化以及权力重心下移的背景下,虽然一些公厕开始由区里移交到办事处,其不能是一放了之,其财政拨款、人员设置等方面都要做好衔接。而即便下放后,也不意味着城管局可放任不管。
  公厕管理是城市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考量城管水平的重要标尺。时下济南市还处在争创国家卫生城市的过程中,而且新一轮的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活动也已经拉开序幕,还望相关部门切实担负起管理好、使用好公厕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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