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迟不交房,业主提出退房
15.7万元房款只退回10万元
2015年09月2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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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的门头房很多还处于空置状态。
文/本报记者 赵松刚 片/本报记者 孙国祥
21日,寒亭区的田女士反映,2013年9月她在寒亭区通亭街幸福路交叉口购买一套43平米的公寓并支付全款,原本定于2014年4月份交房却一直延期至今。田女士提出退房要求,开发商同意后,至今还有5.7万元房款没有交到田女士手上。
市民购小公寓,交房延期一年半
2013年9月,田女士在寒亭区幸福路通亭街交叉口的瑞城大厦看上了一套43平米小型公寓,并支付了全款15.7万元房款,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应于2014年4月份交付,逾期将按照合同规定额外支付相关费用。如果逾期时间较长,田女士也可以申请退房。
田女士说,她购买这套房是为了投资,因为在购买该小公寓时,开发商与业主签有10年的托管协议,由开发商管理小公寓的外租,并支付给购房业主一定比例的租金。“第一年到第三年是总购房款7%的租金,第四年到第六年是8%,最后4年是9%。”田女士说,按照她支付的房款,每年可收回超过1万元的租金,这让她觉得是一个不错的投资。
可让田女士没想到的是,开发商并没有按规定如期交房。田女士说,直到目前为止已经延期交房一年半左右,房子也刚刚进入装修阶段,最终的交房日期也都没定下来。
达成退房协议,房款却要分期支付
田女士告诉记者,每延期一个月的时间,就意味着她在这段时间内无法拿到近1000元的租金收益,而且交房的时间也始终无法确定,因此她提出了退房要求。在与开发商协商以后,开发商也同意了她的要求,但是退款却不能一次性退还给她。
田女士介绍,开发商称因为资金周转问题,没有能力支付给田女士所有的房款,只能等到房子卖给另外一个人后,才能将钱全部退还给田女士。对此田女士无法答应,并多次与开发商沟通。今年4月,开发商决定采用分期退款的方式,交给了田女士10万元,剩余的5.7万等到以后支付。
田女士虽然不满开发商分期返款的方式,但是也没有办法,可开发商却一直拖延支付余款的时间。田女士说:“到现在我也没拿到全部房款,开发商还是在推辞不肯给我。”急需这笔费用的田女士说,再也无法相信开发商的托辞。
交房时间仍无法确定
21日上午,记者来到寒亭区幸福路和通亭街上交叉口附近的瑞城大厦写字楼。记者看到,该写字楼目前还在装修过程中,一楼的一些商铺内部空空如也,还没有任何商户入驻。但是,在写字楼上已经挂有了某快捷酒店的牌子。
瑞城大厦售楼处工作人员介绍,瑞城大厦在相关部门验收的过程中经历了一些波折,导致了交房时间延期,但是目前他们开发的居民楼已经交房,而写字楼也进入了装修施工阶段。对于何时能够交房,工作人员表示还没有接到上面的通知。
对田女士的退房一事,工作人员表示,像田女士这样的退房情况是非常少见的,他们现在正在处理这件事情,但是对于具体的退款流程,为何采用分期退款的方式,她表示可能是出于某些原因,但只有高层领导才知道详情。
记者根据田女士提供的负责退款一事的开发商负责人拨打电话,但是一直没有人接听,而工作人员告知记者的开发商办公电话也是空号。田女士告诉记者,一负责人在21日采访的当天上午告诉她,他们会在22日与田女士协商退款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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