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将对建筑业企业建立信用档案
违法违规行为将入“黑名单”
2015年09月2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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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9月21日讯(记者 张建丽) 记者获悉,菏泽市住建局将对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对辖区内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和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核查,对于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处罚结果记入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自企业取得本套证书的首个建筑业企业资质时起算。企业资质延续不予许可的,可在结果公布后3个月内申请重新核定低于原资质等级的同类别资质,期间企业不得以该资质承揽工程。按原标准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按许可程序申请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此外,记者了解到,市住建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菏泽市建筑业企业动态监管办法》,对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对辖区内建筑业企业市场行为和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核查。
对企业资产和主要人员不满足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许可其资质升级、增项,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重新核定合格后,企业方可申请升级、增项;核定不合格的,企业可以在核定结果公布后3个月内申请低于原资质等级的同类别资质,也可以申请注销该资质。超过3个月未提出申请的,许可机关将依法依规注销该资质。
对于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违法行为发生地县(区)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将违法事实、处罚结果或者处理建议告知资质许可机关并逐级上报,同时将处罚结果记入建筑业企业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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