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送的保险不要轻易接
弄清六个问题很关键
2015年09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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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可能遇到过这样的事儿:某一天突然接到保险公司的电话,说是可以免费送一份保险。近日,保监会出台《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的通知》,对寿险公司赠送保险这种事情再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所谓赠送保险,就是指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免除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或者代替投保人履行支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公司通常通过三个渠道赠送保险:一是岁末年初等业务冲刺阶段,可能会赠送一份保险让对方试用;二是为吸引粉丝,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赠送保险;三是在买其他保险产品时,附加赠送另外的保险。
  保险公司赠送保险,这些保险是否违规、是否有效要看是否符合保监会的六方面规定。对个人来说,一旦保险公司赠送的险种与规定不一致,则属于违规赠送,接受赠送的市民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就得不到赔偿。保监会称,上述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施行。
  想得免费保险先弄清六个问题:
1.可赠送什么保险?
  人身保险公司可以以促销或者公益事业为目的赠送人身保险,但不得赠送财产保险。
2.可赠送什么险种?
  人身保险公司赠送的人身保险产品仅限于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3.保险期限有多长?
  人身保险公司赠送的保险,保险期间不能超过1年。
4.赠送保险价值多少?
  对每人每次赠送保险的纯风险保费不能超过100元,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赠送保险不受此金额限制。
5.被保险人是谁?
  赠送人身保险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赠送的人身保险为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应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的,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应符合有关监管规定。
6.是否可以领到保单?
  人身保险公司应向投保人出具纸质或电子保险单,赠送团体人身保险产品的,应向被保险人出具纸质或电子保险凭证。 
   (张彬 冯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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