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扶人被讹”成定见
2015年09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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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淮南女大学生称扶人被讹事件,又有新消息。当地警方公布调查结果,认定女大学生袁某骑车经过老人时相互有接触应承担主要责任之后,袁某在微博发表声明,以6个犀利的反问为自己辩解。
  剧情会不会再次反转,我们目前不得而知。但是,“不断反转”的背后,也足以让舆论有所反省。事件曝光之初,凭“老人”“摔倒”“女大学生”“寻找证人”等字眼,就拼接符合想象的真相,得出“扶人被讹”的定论。这样的思维定势,究竟从何而来?
  定势,部分源于“蛇咬效应”,也源于并不可靠的“经验”。现实生活中,确有扶人被讹的案例,但相对而言仅是个例,却容易因其戏剧性而被刻意放大,造成扶人被讹已是常态的舆论氛围。应该看到,“如果你没撞人,你为什么要扶”背后,是不相信有好人;而“你指认我,就是想讹我”的想法,本能地相信“扶人被讹”,是不是也是心态上有偏差?甚至如袁某所说,不顾连当事人都称不清楚的现场情况而妄下“撞人脱责”的结论,也难免有些武断。或许,今后面对类似事件,我们更需要节制愤怒、静观其变,更需要冷静思考、尊重事实。否则,受损的不仅是当事人,更将是整个时代的世道人心。
  “鉴别力衰弱时,偏见就会占上风”。发生在淮南的事件遭遇误读,无论是职能部门还是媒体,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民众,都应当有所反思。“往者不可复兮,冀来者之可望”,遵循起码的道德底线和法律准则,不为偏见所惑,不为成见所扰,不为歧见所惧,是“撞人脱责”还是“扶人被讹”才可能水落石出,社会能见度也才可能更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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