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三高校
高校内部机构应取消行政级别
2015年09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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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协委员、民进山东省委专职副主委兼秘书长郭永军说,目前,我国虽已建立起高等教育法的基本框架体系,但法治约束尚未覆盖高校办学的全过程,有些条文已经过时,有些领域缺乏管理细则、质量标准和运行规则。我省应立足现状,通过推动省级地方立法来解决高等教育改革的立法空缺问题。
  “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在现实中并没有完全落地。”对此,郭永军建议应允许高校科学合理地自主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同时,取消高校内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的行政级别。只是在提拔任用其为更高一级党政干部,需要认可级别时,视同为处级干部。
       本报记者 李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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