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贷,济宁办了717笔
申请者需出具近6个月的个人缴存明细等三个证明材料
2015年09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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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9月24日讯(记者 于伟 通讯员 桂洋) 24日,记者从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去年11月,济宁就开始办理异地贷款业务。截至8月底,全市已办理异地贷款业务717笔。
  24日上午,在城区公积金服务大厅,来自济南的王先生正咨询异地贷款业务。“我户口是济宁的,现在济南上班,公积金交了4年,现在正打算在济宁买房。”对王先生来说,相比商贷,通过公积金贷款买房,能省不少房贷,这也刺激了像王先生一样的市民回家买房。
  目前,要在济宁办理异地贷款,需满足三个条件。首先需要济宁市户籍,其次,在其就业城市正常缴存公积金。再者,就是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者说是已有公积金贷款但已还清,但最多贷款次数不超两次,也就是不能用公积金进行第三次贷款。
  关于办理异地贷款流程,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需要在济宁办理异地贷款市民,需要到其所缴存公积金所在地,出具公积金缴存证明、近6个月的个人缴存明细及无公积金贷款证明等三个证明,随后即可在济宁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对于市民关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将执行济宁现行政策,即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
  这名负责人举例说,假设济宁市民王先生在济南缴存公积金,目前需要在济宁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王先生先要向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被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要审核的材料;接着要去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申请,对方审核确认符合资格后,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拿着这份使用证明,就可以在济宁办理公积金贷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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