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邹城9月24日讯(记者 陈鸿儒)
2015年09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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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邹城9月24日讯(记者 陈鸿儒) 邹城市日前开始推行公物仓管理方式,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的闲置国有资产收入“公物仓”统一管理,各单位可以按照需要申请取用。
  “虽然现在我们还没有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但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如果以后推广开来,对行政运行成本的节约肯定效果显著。”邹城市国资办副主任孔春丽介绍,纳入公物仓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占用、使用、经营国有资产的单位,主要为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和财政全额拨款、差额补助以及自收自支(含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事业单位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成立的临时性办公机构等。
  具体工作中,将由各责任单位定期盘点闲置的房屋、土地、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办公家具及其他资产,并进行上报,实行动态管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临时机构撤销时,需要处置的资产也一并纳入公物仓进行管理。
  纳入公物仓的资产将暂存于各责任单位,而其他的行政事业单位需要调剂使用公物仓资产的,可以在邹城市国资办的网站上查看公物仓内的资产箱单,然后由单位提出资产调拨申请,从公物仓调出使用。
  “我们正在研究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并准备建立实体仓,对这些资产进行更加细致的管理,促进资源共享共用,节约行政运行成本。”孔春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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