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小区供暖或仍执行23元/㎡
相关部门表示没有接到调价的通知,如果变动会及时通知
2015年09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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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4日讯(记者 李运恒) 日前,在滨州市一些小区已经张贴出供暖收费的通知,2015-2016采暖季供热价格标准跟往年一样,按照建筑面积,居民及教育每平方米23元,商业及办公每平方米34元。市物价部门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调价的通知,市燃热办工作人员也表示,如果价格有调整降低,会为用户退款。
  滨州市物价局价格科工作人员介绍,目前部分小区张贴出来的价格执行标准仍然是2008年制定的标准,之前物价部门已经给了相关调研工作,并上报了市政府,如果价格有变动会及时发布通知。滨州市住建局燃热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接到相关价格调整的通知,如果今年的供热收费价格降低,会为已经交上供暖费的用户退款。
  记者还了解到,2015-2016的供暖时间暂时没有变化,依然为今年的11月15日至明年的3月20日。热费价格按照2015-2016采暖季供热价格执行滨价发【2008】155号文件规定,即居民及教育(财政拨款):23元/㎡(按建筑面积)、商用及办公:34元/㎡(按建筑面积)、热计量价格及收费标准按照滨价发【2013】130号文件执行(如有新文件出台按新文件执行),即热计量用户上年度退费金额从本年度去年费中抵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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