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羊汤馆被查出含工业盐
目前不合格产品已责令下架,并依法进行处理
2015年09月2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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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9月24日讯(记者 孙越) 24日,记者从山东省食药监局公布《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了解到,近日对餐饮服务环节对生畜肉、火锅底料、自制熟肉制品、自制面制品、酱腌菜等10类共1909批次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在不合格产品98批次中,枣庄有3类5批次食品因抽检不合格被通报,其中枣庄三家羊肉汤馆被查出含“工业盐”亚硝酸盐。
记者从山东省食药监局公布《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获悉,在抽检的11家企业的11批次产品羊肉汤及羊肉中,不合格产品涉及3家企业的3批次产品均来自枣庄市。这三家企业分别为:台儿庄区康宁路鲁南小肥羊饭店的羊肉被查出含有亚硝酸盐,检测含量为9.82mg/kg。山亭区山城办桥头羊汤馆的汤中检测出亚硝酸盐,含量为56.9mg/kg。山亭区金生羊肉汤馆的汤中检测出亚硝酸盐,含量为136mg/kg。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不论是肉还是汤均不得检测出含有亚硝酸盐。
而在通告中第六项(自制面制品)不合格产品17批次及第七项(酱腌菜)不合格产品26批次中,枣庄台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白馒头中检出铝超标,检测值为61.7mg/kg。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卫生部等7部门关于撤销食品添加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的公告〔2011年第4号〕》、食品整治办〔2008〕3号文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自制面制品不得含有铝。枣庄市山亭区实验中学的酱腌菜检出日落黄超标,检测值为0.0082g/kg。依据《酱腌菜卫生标准》(GB 2714-200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自制面制品不得含有铝。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等相关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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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枣庄学院化学院老师介绍,亚硝酸盐与普通食用盐在水中融化后一样,无法用肉眼观察出异样,所以市民根本无法直观看出食物或汤品类是否加入了亚硝酸盐。
最后,记者从市中区食药监局了解到,如果食用硝酸盐或亚硝酸盐含量较高的腌制肉制品、泡菜及变质的蔬菜可引起中毒,或者误将产业用亚硝酸钠作为食盐食用而引起,也可见于饮用含有硝酸盐或亚硝酸盐苦井水、蒸锅水后,亚硝酸盐能使血液中正常携氧的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因而失去携氧能力而引起组织缺氧。亚硝酸盐中毒发病急速,一般埋伏期1至3小时,中毒的主要特点是由于组织缺氧引起的紫绀现象,如口唇、舌尖、指尖青紫,重者眼结膜、面部及全身皮肤青紫。头晕、头疼、乏力、心跳加速嗜睡或烦躁、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严重者昏迷、惊厥、大小便失禁,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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