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路中间两口子撕扯10分钟
正是上班早高峰,堵车一大串让别人咋走
2015年09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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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记者 张伟 通讯员 张力斌 赵欣) 28日上午8点左右,泰安东岳大街与花园路路口附近,夫妻俩发生矛盾,下车撕扯,僵持近10分钟。由于事发上班早高峰期间,导致该路段堵车严重。
  28日上午8点左右,泰安东岳大街与花园路路口附近,一辆白色轿车自东向西停在行车道上,一男一女两名年青人站在车旁,一边争吵,一边撕扯。轿车后方,车辆排起长队,有部分私家车车主不断摁喇叭,催促前面的车辆让行。“都上班的点,堵在路中间算什么事,大家上班都迟到了,先让让不行吗?”部分司机见状,开始喊起来。
  由于不清楚双方的身份,也不确定双方发生矛盾的原因,不少司机在一旁等候,但没有人上前调解、制止。“刚开始男的追那个女的,那个女的围着车躲避,后来男的追上去,抢那个女的手里的东西。”目击者孙先生介绍,两名年青人相互撕扯,谁也不让谁,他们身后的车辆,也越堵越多。“大概僵持了10分钟左右,一名交警将他们疏导到路边。”
  泰安交警城东大队一名协警骑车路过,立即上前处置。“男子说他俩是夫妻,因琐事争吵,让我不要管。而女方情绪激动,让我给他们一个说法。”该协警介绍,由于当时车流量较大,对方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导致交通拥堵。
  “我一边劝说,一边疏导交通,让他们把车开到路边,不要影响正常通行。”在协警的协助下,对方把车停靠到花园路路边。“在确认他俩不需要报警处理后,我骑车到其他路段疏导交通。”
  对于这对年青人的做法,泰安交警法制科工作人员表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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