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出台中小学课程建设与实施指导意见
高中校本课程总学分不低于6分
2015年10月0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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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7日讯(记者 程凌润) 近日,莱芜市教育局印发《莱芜市中小学课程建设与实施指导意见》,指出校本课程的学分由学校认定,普通高中所开校本课程的总学分应不少于6学分。
  莱芜市出台中小学课程建设与实施指导意见,旨在突出课程在学校教育中的核心地位,引领学校加强课程建设与实施,加快推进学校课程体系建设,实现国家和地方课程校本化、学校课程特色化,提升全市中小学办学水平和教师课程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健康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据介绍,莱芜市中小学课程建设与实施指导意见坚持“专业、规范”、“以校为本”、“以生为本”等原则,其主要任务是切实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立足学生的全面发展,把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作为课程建设第一要务。
  意见要求编制学校课程计划,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规定,开全开足包括艺术、体育、综合实践活动等在内的国家课程,加强课程管理,确保国家课程计划与课程标准的严肃性,杜绝随意增减科目或课时、随意提高难度或降低要求的现象。同时,通过重组、补充、取舍、替换、拓展和调整等策略,对每个科目按一定主线重新组织学习内容,按照三维目标表述清晰化、课程内容设计科学化、课程实施要求具体化的要求进行设计,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使之更加符合教学实际、符合学校培养目标、符合学生发展需求。
  同时,意见要求各学校要对课程标准中课程内容目标、教学建议、评价等进行系统化梳理,整合课程资源,按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四要素撰写课程纲要,统筹安排学科学段教学。
  记者了解到,校本课程是独立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之外同时又与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有机统一的课程,是综合学校办学理念、培养目标、资源优势,针对不同学生的不同特点、发展需要由学校自主开发和实施的课程。
  校本课程开发的类型包括选用、改编、新编。其中,课程选用是校本课程开发中最普遍的活动,是教师从课程资源中选择比较适合的课程;课程改编是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校或自身的现实条件,对已有的课程进行局部的内容修改或结构调整;课程新编是指教师根据需要与可能而开发的全新的课程。
  据介绍,学校课程实施方式要遵循教育规律,体现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小学1-3年级,根据儿童广泛的探究、操作与表现的兴趣,以游戏的形式、以教室为单位设置丰富多样的活动中心或俱乐部;小学4-5年级采用兴趣小组、主题单元活动等多种形式,为发展学生特长提供各种机会,避免进行单纯的技能训练;中学要立足于学生自我发展的需要、学校发展的目标以及社区发展的需要,以选修课的方式,设置多样化、序列化的课程,满足学生持续发展的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校本课程可以采取集中安排和分散安排相结合的形式,具体方式由学校确定,应规定每个学生毕业时应该获得的校本课程学分,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在他们感兴趣的范围内选修部分校本课程。校本课程的学分由学校认定,普通高中所开校本课程的总学分应不少于6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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