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分包工程为名诈骗40多万元
江苏籍该男子还透支信用卡不还,因涉嫌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被菏泽警方抓获
2015年10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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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0月11日讯(记者 赵念东) 江苏男子丁某原为湖南某建设公司菏泽分公司法人经理,却利用职务之便,谎称承包到建筑工程,以将工程分包为由,与多人签订虚假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诈骗他人40余万,此外,还多次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10日,该男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被菏泽警方执行逮捕。
  据菏泽开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介绍,2011年,丁某应聘任湖南某建设集团菏泽分公司法人经理,然而却利用职务之便从事非法行为。
  2012年9月,丁某获知西安路有一家属楼工程,便找到认识的承包劳务清工的罗某。“我谎称家属楼工程为我所在公司承包建设,可以将土建项目分包给他。”由于罗某知道丁某的身份,并没有对此怀疑。随后,两人商定工程保证金为60万元。事后,罗某支付了丁某30万,待其工人进场施工后再把剩余的30万付清。
  随着两人约定的工期越来越近,罗某开始催促丁某要求工人进场施工,而没有该家属楼建筑工程承包权的丁某只能以各种借口推脱工期,直至罗某意识到被骗。
  办案民警介绍,经查,2012年4月,丁某还冒充山西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项目部法人,以转包工程项目为由,骗取孙某10万元保证金。民警在侦办丁某合同诈骗案时还发现,丁某曾多次透支信用卡,直至案发共欠银行透支本息7万余元。
  今年9月底,菏泽开发区警方将丁某抓获。10月10日,丁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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