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轧不得 汽车走不动
2015年10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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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到秋收季节,粮食又开始走上马路。家住滨州的刘先生周末从老家开车回来,走下202省道拐进黄河十二路,发现马路上晒的玉米占了两条车道:“农民辛苦种地好不容易丰收,可这粮食占了车道,粮食轧不得,汽车也走不动啊。”
  记者通过查询了解到,每到秋收季节,“马路晒粮影响交通”就会成为热议的话题,交警介绍,马路晒粮食就是属于在道路上进行非交通活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公安部门遇到道路晒粮的行为会立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一旦因公路晒粮引发事故,晒粮者将承担相应责任。
  而《公路法》第四十六条也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第七十七条则要求“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本报记者 杜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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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滨城区公路管理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了占道晒粮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利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走访告知等形式宣传占道晒粮的危害性和相关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理解、支持整治工作,提高爱路护路和安全意识。
本报通讯员 鲍树建 本报记者 王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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