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停车费收费人员锁车
2015年10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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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司机不交停车费导致车辆被锁的事件曾有发生,12日当天记者在华能路上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左前轮就被一把黄色的锁给锁住。车辆左前窗玻璃上张贴着红色的温馨提示和白色的“停车欠费催缴通知书”。通知单上盖有济南城市停车建设运营管理公司的印章。   
  “这个车在这里停了两天都没有交钱,所以只能先锁上。”停车管理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停车超过48小时,并且未缴费他们才会对车辆进行上锁处理。车上张贴的“停车欠费催缴通知书”内容显示,该车于10月10日早上6时在此停放,并称“为保障您的工作、生活不受影响”,需至停车管理员处缴纳拖欠费用。
  尽管相关报道中采访律师和学者都曾表示,锁车属对车辆的强制措施,有权行使这一强制措施的,只有公安、交通以及法院等执法部门,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置。因为车主欠缴停车费,收费管理员便对车辆进行锁车处置,是限制了车主的车辆使用权,侵占了物权。但该工作人员表示针对这样停车不缴费的行为,“除了锁车外,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本报记者 王兴飞 实习生 丁金阳 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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