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变造号牌车辆被记24分
2015年10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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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 张焜)高密一男子酒后驾驶贴有号牌贴的车辆上路,被开展集中整理行动的交警查住。12日,记者从高密交警大队了解到,该男子受到了行政拘留7天、罚款3000元、驾驶证一次性扣24分的处罚,其驾驶证准驾车型也由A2降级为B1B2。
  11日下午1点55分左右,高密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在密水大街与夷安大道交叉路口,实施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查处统一行动时,一辆悬挂鲁V**81B的小型轿车由西向东经过检查点。在该车驶离检查点的一瞬间,民警突然发现该车后车牌的其中一个字母“B”有些歪斜,与其他数字和字母不一致,随即将该车拦停,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车证。
  该车驾驶员摇下汽车玻璃递证的瞬间,一股刺鼻的酒精味扑面而来。民警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得出结果为36mg/100ml,已属于饮酒驾驶。经比对该车的相关信息后发现,车辆实际悬挂车牌与行车证上登记信息完全不符。面对民警的询问,王某承认自己的车牌应为鲁V**18A。因为违法行为被罚了不少钱、扣了不少分,他便从小摊上买了部分数字和字母,利用即时贴将数字和字母随意“倒换”。
  11日当天,王某喝完酒后,随意就把车辆号牌变造成鲁V**81B后,就开车上路了。因为酒后忙乱,王某将最后一个字母“B”粘贴得有些歪斜,被民警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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