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挪用号牌扣12分罚3500元
2015年10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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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 孙丽娟 通讯员 张书华 王文翰) 12日上午,一司机驾驶报废车,报废车还挪用了其他车辆号牌。
  12日上午,乳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704省道西浪暖村南设卡执勤。9时许,民警在对一辆黑色轿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于某告诉民警,驾驶证、行驶证都忘带了。执勤民警见于某神态慌张,随即将驾驶员和所驾驶车辆带回中队进行网上查询核对。于某见蒙混不过去,索性主动交代自己驾驶的车辆是报废车,车牌是挪用其他车辆的。
  事后,民警对于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3500元、扣12分、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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