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会计骗取小麦补贴获刑
2015年10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聊城10月13日讯(记者 孟凡萧 通讯员 刘占全 吕志栋) 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小麦种植面积,骗取国家小麦补贴资金用于个人消费,近日,冠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以贪污罪判处村会计林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8年至2011年,被告人林某在担任冠县甘官屯乡某村村会计期间,利用协助冠县甘官屯乡政府统计本村小麦种植面积的职务便利,采取虚王某等7人小麦种植面积的手段,骗取国家小麦补贴资金16057.55元并据为己有。 
  冠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林某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林某退回全部赃款,庭审中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悔罪深刻,可从轻处罚。
  综上,冠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林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