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借200万元竟伪造国家证
2015年10月15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0月14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隋秀芹 王晓) 男子为了向他人借款,竟伪造国有土地使用证,然而,这种行为终究被识破,近日,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伪造国家证件案,被告人被法院以伪造国家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今年47岁的张某是日照一家企业的股东,今年8月,其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遂想以公司名义借他人200万元作过桥资金,并以公司占地土地作抵押。
然而,该片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经拿去给银行抵押贷款,无法再提供真实的证件给对方,张某便通过路边贴的办证小广告联系了一个办假证的人,对方帮其伪造了一份假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张某遂用这份假证蒙混过关,成功向他人借得200万元,然而,这种造假行为很快被发觉,对方报案,公安机关将张某抓获。
2015年9月,东港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侵犯了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综合各量刑情节,法院最终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