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消费 调包百元假钞
涉案的五人因触犯《刑法》,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5年10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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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向市民传授假币识别知识。 本报记者 袁鹏 摄影报道
     本报枣庄10月19日讯(记者 袁鹏) 19日上午市中警方走上街头向市民传授假币识别等技巧。通过展示缴获假币实物、介绍案例等形式增强市民的防骗能力。
  19日的宣传活动现场,警方将在近期案件中缴获的假币实物摆上展台,手把手教过往市民识别假币的诀窍。记者看到,这些假币的制假工艺也存在很大区别。有的使用的纸张油墨都比较普通,摸起来的手感也与真币有较大差别,只要稍稍检查一下就能发现问题。有的假币制作工艺则明显较高,上面印刷的油墨与真币一样都有凹凸感,但上面的埋线部分是印上去的,需要较为仔细才能看出问题。
  警方表示,使用假币的案件时有发生,市民在进行现金交易时应该保持警惕。据介绍,就在9月中旬,在市中区就出现了一伙外地人员,常在吉品街等商业区活动,并且涉嫌使用假币。市中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联合文化路派出所对此进行了跟踪调查,最终将犯罪嫌疑人熊某、何某和刘某等5人抓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熊某、何某、刘某等都来自湖南省道县,他们之前在青岛市利用网络渠道以1:5的价格比例购买了一批伪造人民币。在这之后由熊某驾车同何某、刘某等四人携带假币9000元在枣庄市市中区大润发超市、吉品街、三角花园等地的超市、商铺、小吃部使用假币,以购买小额商品换取真币的手段共消费假币6000元,后被文化路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伪造人民币5700元。目前,熊某、何某、刘某等四人被刑事拘留,另一犯罪嫌疑人刘某被监视居住,此案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市中经侦大队副大队长赵中欣告诉记者,涉及假币的违法行为分为若干种情况,根据情况不同有不同的处罚方法。一般涉及假币数额较小的不构成刑事犯罪,查实之后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而如果涉及的假币数额达到4000元以上,则属于触犯了《刑法》,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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