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秸秆点着邻居桃树赔千元
感觉被敲诈心有不甘烧人家房子
2015年10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0月25日热线消息(通讯员 黄腾腾 记者 张焜)焚烧玉米秸秆不慎点着了邻居家的桃树,寒亭居民高某为此赔了邻居1000元。事后总觉自己被敲诈了的高某当着两岁女儿的面,点着了邻居家的房子。25日,记者从寒亭法院了解到,高某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今年3月初的一天中午,寒亭居民金某家果园里三间瓦房突然起火,金某赶紧打电话报了警。警方很快便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高某,并将其抓获。高某与金某是同村。在警方的审讯下,高某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过程。2014年10月的一天,高某在自家地里焚烧玉米秸杆,一不小心把金某家地里种植的桃树烧死了几棵,为此金某向高某索要1000元钱赔偿,而高某觉得金某趁机敲诈,但的确是自己的过失,所以也不好去讨价还价,可他一直怀恨在心。
  放火烧房当天,高某在同村朋友家喝完酒吃完饭后,便带着自己两岁的女儿来到自家的果园内摘枣吃,当路过金某家果园时,高某想起去年被金某索要的1000元钱,顿时心里火冒三丈,借着酒劲,用打火机将金某家的瓦房点燃,周围的村民发现起火,打电话报了火警。
  寒亭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高某为泄私愤,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应予惩处,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