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河一卫生所违法购药被查
2015年10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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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29日讯(记者 杨擎 通讯员 封立荣 高志国) 近日,记者从济阳县食药监局回河所了解到:回河镇一卫生室涉嫌从不具有相应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个人处购进药品,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卫生室作出没收全部违法购进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三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近日,执法人员对辖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一卫生室涉嫌从不具有相应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个人处购进药品。”回河所相关负责人说,该卫生室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架上摆放有降糖宁胶囊等17种药品,在执法人员要求负责人提供以上药品供货单位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进货单据等资质时,卫生室负责人表示无法提供。
  据了解,执法人员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对上述药品采取扣押措施并立案查处。
  经进一步调查得知,现场发现的药品是该卫生室负责人从一送药的人手中购买,购买后未索取、留存送药人从事药品经营的合法资质和药品购进单据。据该卫生室负责人交代,此次共购进药品17种,货值金额900余元,所购进的药品已部分销售、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济阳县食药监局对该卫生室作出没收全部违法购进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三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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