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可享受多种政策扶持
2015年10月3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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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创业,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难”。近几年,仍有越来越多的人走上创业道路。今年,济宁市完善了几种创业就业政策,为创业者们和企业用工铺就更广阔道路。个人创业,或者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能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或者岗位开发补贴等。创业型乡镇(街道)、创业型社区的表彰,是济宁市创业概况的一个缩影。
出生于1989年的杨静已经创业近两年,是天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经过辛勤打拼,公司已由上升渐渐步入稳定阶段。今年,她领到了1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今年以来,济宁市直享受到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人员共13人,共为3.9万元。
同时,2014年1月1日后,各类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创业者可向经营所在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2014年1月1日后各类人员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创办的小微企业,对从事创业活动人员吸纳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4个月以上的,可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向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岗位2000元,每个创业人员只能享受一次。
此外,为鼓励创业,济宁市还将初级工培训补助标准由700元/人提高到800元/人,中级工、高级工的培训补助标准由800元/人、900元/人统一提高到1200元/人,对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各类用人单位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50%—60%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各类企业吸纳择业期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实际吸纳人数,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每名高校毕业生只能享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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