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转让手续费菏泽低至2元/㎡
2015年10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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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0月29日讯(记者 陈晨) 29日,记者从菏泽市物价局获悉,即日起菏泽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收费标准,新建商品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
  据了解,今年9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136号),根据要求,10月15日起,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收费标准。
  据介绍,住房转让是将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或赠与等方式转让给他人的一种交易形式。而住房转让手续费,则是指房屋过户过程中需缴纳的各种税费。
  根据通知要求,新建商品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并且各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适当降低中小城市住房转手续费标准。经请示省物价局,我省住房转让手续费暂按国家规定标准和时间执行,待省物价、财政部门出台相关政策后,按省级价格、财政部门规定执行。
  根据要求,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降低后的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等,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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