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冒充警察 骗情人13万
2015年10月30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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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泰安10月29日讯(记者 赵兴超 通讯员 石兆慧) 曾经做过保安的于某,感觉保安服装不过瘾,私自买来警用服装假冒警察。以帮找工作理由骗走张某15万元,还骗了情人王某13万元。近日,于某被泰山区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于某1977年11月出生,仅有初中文化,曾在某工厂武装保卫部上班。看到厂里统一发的保安制服和警服相似,为让自己更加有派,于某通过不法途径购来伪造的警衔、警号和胸徽佩戴,把自己打扮成一名“警察”。
2011年夏天,于某经人介绍和张某认识,隐瞒保安身份,自称是公安刑警,以帮助张某办理工作、自己被人状告违纪需要钱打点关系等理由,先后骗取张某15.93万元。同时,于某还利用“警察”身份,和王某发展情人关系,通过类似理由骗取王某13万元。张某和王某发觉不对后报警。
法庭审理认为,于某虚构事实,冒充警察招摇撞骗,多次骗取两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遂作出前述判决。判决后,于某不服提出上诉,现案件正在二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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