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23个社会组织被撤多因两年内未年检
2015年10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枣庄10月29日讯(记者 贾晓雪) 近日,记者从峄城区民政局了解到,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管理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该局撤消了23家社会组织并予以公告。
  取消的社会组织有:峄城区大桥蔬菜瓜果协会、峄城区作家协会、峄城区民间文艺家协会、峄城区收藏家协会、峄城区音乐家协会、峄城区舞蹈家协会、峄城区根雕奇石艺术家协会、峄城区曲艺戏剧家协会、峄城区摄影家协会、峄城区电影艺术家协会、峄城区美术家协会、峄城区书法家协会、峄城石榴盆景艺术家协会、峄城区够级协会、峄城区军立篮球俱乐部、峄城区超越拉丁舞协会、枣庄市峄城区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枣庄市峄城区国际象棋协会、坛山街道冠世天娇文化产业园、峄城心理咨询师协会、枣庄市峄城酒文化研究会、峄城区渔业酒文化研究会、峄城区渔业合作联社、峄城石榴养生文化研究会。
  据工作人员介绍,撤销的社会组织中大部分都是因为连续两年未年检,此外也有社会组织主动注销的情形。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时间为每年的5月31日,逾期未报送年检材料的,视为未参加年检。而此次撤销的社会组织多为2013年和2014年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