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给自己老板发短信敲诈
还敲诈其他企业老板,从未成功,获刑四年半
2015年11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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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焜 本报通讯员 黄腾腾
  青州男子凌某在网上搜索一些企业老板的联系方式,通过假身份信息办理手机卡和银行卡,想通过短信进行敲诈。结果收到短信的企业老板们没有一个给他汇钱的,反而报了警。2日,记者从寒亭法院了解到,凌某因实施敲诈勒索,涉案金额6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房地产老板 接到敲诈短信
  “王先生,做什么事情都不要留下尾巴。不过,这次尾巴被我们发现了,有些事情必须要付出代价。你好好考虑一下,要想解决你的事情,今晚给我汇款40万!”
  2014年五月份的一天,家住寒亭区的王先生收到了这样一条奇怪的短信。
  王先生是潍坊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板,事业发展顺利,家庭也很美满。刚接到这样的短信,他并没有在意。可没过多久,类似内容的短信不断地发到他的手机上。大体内容是说对方掌握到王先生一些丑事的证据,要求王先生打钱了事。
  王先生最终心里也有些犯嘀咕了。可他想来想去,他一直都是与人为善,并未结过仇家,实在想不出会有谁给他发这样的信息。
  在家人的劝说下,王先生最终决定报案。而警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还有其它企业老板同样接到了类似的短信索要钱财。所有的短信线索似乎都指向了同一个人。
发短信者 竟是自家员工
  经过警方的细致摸排调查,终于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而这个恐吓王先生的人,正是他公司里的司机凌某。
  警方了解到,家住青州的凌某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父亲肢体残疾,母亲则是先天性聋哑,家庭条件一直不是很好,全家仅靠凌某的工资收入来维持生活。而凌某本人并未考虑家庭的实际情况,花钱大手大脚,2012年在寒亭区交首付10万贷款26万买了一套楼房,随后在2013年交首付7万贷款16万买了一辆新帕萨特轿车,这让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凌某的首付基本都是从亲戚、朋友那借来的,其中还包括8.8万元的高利贷。正好有一段时间工资迟迟没有发下来,巨大的经济压力让凌某有些吃不消。一次,他听说了自己老板的一些“小道消息”,让他突然产生了敲诈老板骗取钱财的想法。
  除了敲诈自己的老板,凌某还从网上搜索有关潍坊“企业法人代表”的信息,记下几个老板的姓名、联系方式,然后用假身份证办的手机号给他们发送恐吓短信诈骗钱财。由于几名被害人安全防范意识比较强,及时打电话报警,凌某的犯罪计划无一得逞。
机关算尽 却“百密一疏”
  为了逃避警方的调查,凌某也做了很多准备。经寒亭法院审理查明,从2014年5月下旬开始,凌某为敲诈他人财物,以他人名义从潍坊市坊子新区一家超市内办理手机卡一张,并从互联网上用假名办理了一张假身份证和一张工商银行储蓄卡。之后多次向他人发送敲诈短信,欲敲诈包括王先生在内的三名企业老板现金60万元。
  然而,等到几位企业老板报警后,警方发现,凌某也算是“百密一疏”,采取了各种方法逃避调查,却找了个十分容易发现其行踪的超市购买电话卡。很快,凌某就被警方抓获。
  寒亭法院认为,凌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发送威胁短信的手段,多次实施敲诈勒索,涉案金额6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依法惩处。凌某已着手实行犯罪,虽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凌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处凌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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